近日,河南省教育厅发布了《关于公布全省校园法治文化品牌的通知》,我校“法治新风工作中心”成功入选全省校园法治文化品牌。
此次入选的“法治新风工作中心”是由院长办公室(法制办)牵头,学校法律顾问和法学专业老师组成法律服务志愿机构,主要开展法律知识宣传、法律援助政策解读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活动。近年来,院长办公室(法制办)在校党委正确领导下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,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教育系统“八五”普法规划,结合实际,在校园内坚持不懈开展一系列校园法治宣传活动,不断提升师生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,营造了良好校园法治文化氛围,进一步推动了法治观念深入人心、落地生根。
学校将以省级校园法治文化品牌建设为契机,持续加强法治文化品牌项目的跟踪培育,积极探索创新法治宣传、法治教育形式,夯实品牌建设内涵,不断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,为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。